2019年秋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重发)

发布时间:2019-09-30 14:44  浏览:2187次

北京邮电大学教师发展中心

                              教发中心通【20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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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现就2019年季我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中专门从事教学工作、拟受聘于高校教师职务(已在教师职务岗位任职)的教师。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应当符合以下4个条件:中国公民身份、思想品德条件、学历条件和教育教学能力的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参加北京市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组织的岗前培训课程的学习,并通过考试取得合格证。 

(2)普通话水平通过由教育行政部门和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共同组织的普通话测试,并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证书上需要有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章)。具有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或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免于普通话测试

    三、申报材料

         1、网上报名

 申请人请于1010日至16,登录http://www.jszg.edu.cn(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申请。

 2、岗前培训合格证书。首都师范大学高师培训中心颁发的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岗前培训合格证还未发放,请打印网上成绩单,并提交。

       3、普通话证书原件(查验)

        4、个人近期寸证件照一张,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

      暂定以上材料请于1016日下班前送至教师发展中心(教一楼227室),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62285129

四、其它要求
      1、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此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采用新版系统,将原有5页申请表压缩至1页,并将用《个人承诺书》替代《思想品德鉴定表》。所有材料均为网上提交,无需提交纸质签名材料。请仔细阅读《用户手册V1.0(申请人)》。

2、请申请人员严格按照网报时间和要求进行报名,过期不再受理。
     因为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为职称申报条件的必要条件,请广大教师予以重视。

用户手册V1.0(申请人).docx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