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教师短期出国访学研修项目的通知
北京邮电大学教师发展中心
教发中心通【2019】1号
关于组织申报教师短期出国访学研修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
为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进程,加快建设能够跻身学科发展前沿、具有国际影响力、体现北邮风范的一流师资队伍,学校决定实施“教师队伍国际化建设项目(“双一流”建设引导专项)”。为保证该项目的顺利开展,请各申报单位根据访学研修工作的实际需要,组织本单位教师申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教师遴选原则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学院推荐、学校选拔、择优录取”选拔原则。
2.优先选派赴国外一流大学进行教学科研能力提升的教师。
3.个人申请与学院推荐相结合,学校教师发展中心负责组织专家评审工作,学校审批确定选派教师人选。
二、选派候选教师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师德师风优良。
2.申请教师须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且取得突出工作成绩,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
3.身心健康。
4.申请时须提交拟访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访学人员需自行联系国外留学单位)。
三、选派教师身份、数量、资助方式及期限
1.选派教师身份为访问学者。
2.资助规模:10名左右。
3.资助费用:根据留学选派国家地区,学校资助教师短期访学与研修费用,包括访学期间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已获外方资助的,学校不予重复资助)等,资助标准按照国家公派访学现行标准执行。
4.资助期限:1—3个月。访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19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访学资格自动取消。
四、重要事项提示
1.为保证优秀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工作的顺利开展,由各学院(研究院)组织推荐本单位候选人员名单,并负责督促教师尽早准备联系外方院校。
2.经相关遴选程序确定拟派出人选后,教师发展中心将在学校信息公告栏进行拟派出人选名单公示。
3.派出教师在出国访学研修期间,须向学院(研究院)及时汇报工作动态;按期回国后,由二级单位统一提交本院教师出国访学研修情况总结至教师发展中心。
五、提交申报材料
请参加申报的二级单位于2019年5月30日之前提交以下申请书面材料(原件一份),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1.“北京邮电大学公派出国二级单位推荐意见表”(见附件1)。
2.“北京邮电大学教师出国研修申请表”(见附件2)。
联系电话:62285129 联系人:李老师
电子邮箱:jsfz@bupt.edu.cn 办公地点:教一楼227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