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国外教育调研访问学者项目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04 10:22  浏览:1330次

北京邮电大学教师发展中心

         教发中心通【201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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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9年国外教育调研访问学者项目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19年国外教育调研访问学者项目遴选通知》【留金选[2019]103号】(见附件一)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外教育调研选题

请各二级单位根据《2019年度国外教育调研重点选题清单》(见附件一),结合自身研究优势,提出拟承担选题,并推荐承担具体调研任务的人选。1人可选择1-3个选题。

二、选派计划

选派类别为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6月。

三、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规定执行。

四、人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德才兼备,业务精良,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较高的调查研究能力和相应的外语水平,能从国际比较的视角认识、把握国内外教育发展过程和热点问题。

3.被推荐人选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在网上报名时,应提供具体的研究计划书。被推荐人选为管理人员的,其研究计划须与本人工作的领域一致;为研究人员的,原则上应当有与研究计划相关的学术论文发表。

4.熟悉教育政策的专家学者,所撰写的政策咨询报告曾被教育部采用者优先推荐。教育管理部门、高等教育管理人员或从事有关教育问题的研究人员优先考虑。

5.被推荐人选应为我校正式在编人员。

6.已获得正式或意向性邀请信。留学单位由推选单位或个人自行联系,邀请函明确到留学起止年月,其中留学开始时间应不早于2019 年9 月1 日,且不晚于2020 年3 月31 日。

五、选拔办法

1.各二级单位经组织内部选拔确定拟推荐人选,向学校推荐。学校组织评审并经公示后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

2.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组织专家对被推荐人选进行评审后确定录取名单。

六、管理与考核

学校对录取后的人选,采取切实措施,做好行前培训,将思想政治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纳入培训内容,强化目标、过程管理及回国后考核,确保选派效益。被录取人员须按要求完成调研任务,及时通过驻外使领馆向教育部国际司提交调研报告。调研报告被相关司局采用及作用发挥情况,将视为考核重要指标,驻外使领馆将根据其在国外调研期间的表现出具国外调研工作鉴定。

七、推荐工作

1.个人申请,个人向所在二级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北京邮电大学国外教育调研访学学者项目遴选申请表》(附件二),经所在单位出具相关意见和领导审批(签字和加盖公章),提交教师发展中心(教一楼227),截止日期6月20日下午5:00前。
   2.学校在各二级单位推荐基础上根据总体情况择优遴选推荐。
   3.通过学校和国家审批的推荐者,按照《申请人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见附件一)准备申请材料,将书面材料在7月12日前提交教师发展中心。并须在2019年7月15-22日前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址:
http://apply.csc.edu.cn)。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10-62285129  13641171956
            电子邮箱:
jsfz@bupt.edu.cn

             教师发展中心
                                       2019年6月3日

 

附件一:《2019年国外教育调研访问学者项目遴选通知》【留金选[2019]103号】
附件二:北京邮电大学国外教育调研访学学者项目遴选申请表